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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调解手段主动创稳 和谐稳定迎十八大
——海丰法院一举调撤7宗出租车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系列案
近日,海丰法院充分利用调解手段,成功调撤7宗以众多出租车司机为被告的“出租车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系列案,促使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自动履行约定,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0年至2011年间,原告海丰县安达小汽车出租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安达公司)与被告陈某等多名出租车司机分别签订了《客运车辆委托管理合同》,合同约定了委托期限、委托管理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后因被告陈某等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纳管理费的义务,且经原告多次催讨未果,今年7月原告诉至该院,请求被告陈某等出租车司机付还其管理费。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对于管理费收取标准、车辆过户及车辆所有权等问题都存在较大分歧,个别被告对法院、法官甚至有抵触情绪,双方对立情绪异常严重,矛盾十分尖锐。
由于该系列案件被告均为出租车司机,且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处置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出租车司机串联罢运、群体上访,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海丰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办案法官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好双方的调解引导工作,争取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确保当事人不缠讼、不上访。
为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该院明确了如下工作思路:一是先全面了解案情,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二是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研究部署解决矛盾纠纷的具体措施。三是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办案方针,把审判工作重点放在“抓预防”、“抓苗头”、“抓根源”上,努力安抚当事人不满、对立的情绪,避免激化双方矛盾而引发出租车司机罢运、群体上访。由于方法得当,措施到位,双方原本十分尖锐的矛盾逐步缓和。最后,原告安达公司与被告陈某等出租车司机达成调解。被告表示要想方设法尽快偿还尚欠原告管理费,原告表示同意被告庭外履行义务,自愿向法院申请撤诉。
目前,多数被告已庭外自觉按约付还原告管理费,双方挂靠关系转归正常,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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