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新闻
- 03-03· 市法院:全面深化“规范
- 02-24· 汕尾法院:一站式诉讼服
- 12-14· 主要办案指标稳中有升,
- 09-20· 市中级法院进校园开展普
- 06-08· 汕尾日报报道我院传达学
正义之光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制新闻聚焦 > 法院新闻
法院新闻
近年来,汕尾城区法院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2010年,该院共审结一审毒品案件22件,判处毒品罪犯27人;2011年,共审结一审毒品案件44件,判处毒品罪犯48人;2012年1至5月,共审结一审毒品案件26件,判处毒品罪犯29人。面对禁毒工作日益严峻的形势,该院认真分析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对毒品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该院通过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毒品犯罪具有“上升、多元、危害、共犯、隐蔽”等特点:一是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合成毒品在涉案毒品中的比重逐年增长。涉案毒品仍以海洛因等传统毒品为主,但从单一毒品日益向合成毒品发展,冰毒、“K粉”等合成毒品在涉案毒品中的比重逐年增长,麻古、摇头丸等一些新类型合成毒品也不断出现。二是吸食新类型合成毒品的人员增幅较快。新类型合成毒品具有价格相对较低,获取渠道多,携带和服用方便等特点,很多人对其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出于好奇心或者寻求刺激而吸食成瘾。三是毒品犯罪手段更为隐蔽性和多样化。毒品犯罪分子从过去单纯的“以贩养吸”向雇佣、指使或利用他人贩卖毒品来达到获利目的发展。贩毒者大部分是吸毒人员、妇女,未成年人也参与其中,成为毒品传递者,主要负责收钱和送货。四是涉毒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比例较高。毒品犯罪以团伙犯罪为主,单独作案的较少,以亲情、朋友为纽带,呈现“家族化”犯罪趋势。团伙内部人员相对固定,分工明确,多数犯罪分子都是“以贩养吸”。五是青少年正成为毒品的易感群体。合成毒品危害的主要人群是青少年,合成毒品滥用者从同伴中获取毒品的比例较高,娱乐场所依然是合成毒品滥用的“主阵地”。六是吸毒引发的犯罪增多。在城区法院办理的抢劫、盗窃、贩毒等案件中,大部分被告人为吸毒人员,其实施犯罪就是为获取吸毒所需的资金。七是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联系交易。犯罪分子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利用手机联系交易。为逃避打击,有的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难以监管的特点进行贩毒。由于其隐蔽性较强,给打击毒品犯罪带来不小难度。
针对毒品犯罪的特点,城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重拳出击,依法对毒品犯罪分子予以严惩。一是对毒品犯罪始终坚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主观恶性深、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的职业毒贩、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坚持依法严惩,在法定刑幅度内一律予以从重处罚,以震慑犯罪。二是强化对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通过依法没收作案工具,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等手段,对毒品犯罪分子予以经济制裁,彻底剥夺毒品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和再次犯罪的经济资本,使毒品犯罪分子人财两空,坚决有效地打掉其侥幸心理。三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案件具体情形,区别对待,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宽严相济,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四是强化铁案意识,确保案件质量。重点把好事实证据关,认真审查案件的侦破、揭发经过,查明被告人是否存在主动坦白和协助抓获同案犯或者上下线的情形;审查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与其他证据之间是否形成证据链。尤其对于被告人翻供的案件,更加注重对审判前证据的审查判断,切实做到认定有据,否定有理。五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在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同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共同解决禁毒斗争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既相互分工,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六是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法治,震慑犯罪,提高公众的识毒、拒毒、防毒能力。
办公地址:365英国上市公司_sport365_365bet官网注册开户城区腾飞路78号 邮编:5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