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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法院立足本地实际,以市法院为主体,以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依托,本着“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能动司法工作理念,整合法律和调解资源,实施组织机构、运行机制、调解方式等全方位诉前联调对接,构建起大调解格局,取得丰硕成果。据统计,诉前联调机制建立以来,陆丰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下降了5%,民商事纠纷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9.4%,比未建立联调机制前上升了23%,其中甲子镇人民法庭的调解撤诉率高达84.80%。
一、建立全方位联调对接机制。陆丰法院在立案庭专门设立了“诉前联调工作室”,专门负责与诉前纠纷当事人的沟通与联系,对当事人准备起诉的简易纠纷,引导其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方式处理。陆丰法院与陆丰司法局联合制订了《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与陆丰综治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诉讼调解与基层综治工作衔接的意见》,与镇综治办信访维稳中心联动,6个基层法庭庭长包片兼任20个镇维稳中心的副主任,做到诉前、诉中、执行等三个阶段的全程调解衔接,充分发挥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陆丰法院还与陆丰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处理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积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设立巡回法庭。陆丰法院法官主动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使纠纷解决方式更加便捷、经济。在陆丰计生局和陆丰交警大队各设立了巡回法庭,指导协调处理计生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从2008年以来,在巡回法庭的协调指导下,陆丰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解决矛盾纠纷881件,矛盾激化事件、民转刑案件、越级信访上访均呈下降趋势,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三、开展法官“五进活动”。陆丰法院广泛开展法官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的“五进’’活动,组织法官深入社会矛盾集中高发部位,确保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掌控化解纠纷。如:东海镇红光社区一位年近八十岁的温姓老人,因与养女及女婿引发房产纠纷起诉到法院。法官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引导说服老人接受调解。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使老人能够幸福无忧地安度晚年。
四、选聘特邀调解员。陆丰法院从基层组织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学校老师、机关干部和老党员中选聘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司法协理员、执行联络员,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解决社区、农村、企业社会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如:碣石镇一名人大代表参与调解一宗赔偿纠纷时,为缓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主动拿出3万元进行垫付,避免了矛盾纠纷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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